国税总局调整个税政策,董事费将并入工资所得计税,适用税率上限由20%提高至45%,白领们今后的年底绩效奖金将由于计税方法的改变而缩水。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通知》停止了此前执行的“双薪制”计税法,并对分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董事费,以及属于财产转让所得类别的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得收入涉及的个税征收条款,进行了更加细致、严格的规范。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国税总局此举说明财政增收工作的力度正在进一步强化,个税增收的范围也在扩大。
《通知》中对广大白领影响颇深的一项规定,是原有的“双薪制”计税方法停止执行。
据刘桓介绍,目前很多公司实行一年发放13个月工资的薪酬制度(即“12+1”),按照之前“双薪制”计税方法,纳税人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第13个月工资同以往12个月一样,单独纳税。
但是“双薪制”计税方法停止执行后,第13个月工资将合并计入第12个月工资,按照累进制的计税方法,一次性缴税。
“这必然会大幅度提高员工最后一个月份的纳税额。”刘桓表示。由于很多公司将第13个月工资作为年终奖发放,这一新规无疑意味着日后白领们的年底绩效奖金将在一定程度上“缩水”。
董事费并入工资征税
在昨日的《通知》中,国税总局还表示,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少公司的高管同时兼任董事或监事,这种情况如何纳税,以前税法中的表述比较模糊。这一规定将缴纳的方式变得更为严格和明确了。”刘桓表示。
事实上,董事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单独征收的话,按照税法其最高一级的税率为20%。而按照新的规定并入工资后,这部分收入也将一同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款项,从而必须按照45%的最高税率标准缴纳。“新规推出后,无疑会提高这些高收入群体的个税缴纳额度。”刘桓解释道。
此外,另外一个个税缴纳的“灰色地带”也在昨日的《通知》中得到规范。国税总局要求,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说明税总正在加强对财产转让所得的个税征收,一方面是为了财政增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财产转让过程中的个税缴纳细节更加规范。”刘桓表示。根据这一更加严格的规定,若夫妻离婚时变卖房产、一方将房产收入的一半转让给另一方时,需要缴纳个税。
何谓“双薪制”
双薪是一种奖励员工的形式,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业多发给员工1个月的工资,这种是以时间为衡量指标的,只要做满1年,就可以拿到双薪。还有一种方法是“12+2”,即当员工为公司服务了一整年,按公司营业指标、客户指标和个人指标三方面来衡量,多发2个月的薪水作为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