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因为卖房子的事特发愁。看来,没别的法子,好几家中介都告诉我:想卖房,还是先和老婆办离婚吧!”“25条房产新政”到期后,许多市民都和孙先生一样,因为要比去年多交不少税费而暂停了卖房计划。那么,卖房真的像孙先生所说的那样,只剩下离婚这条路了吗?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卖房子,少赚5万
孙先生现在家中有两套住房,他想卖的这套未满5年,属于“次新房”。
记者替孙先生算了一笔账:2007年他花30万元买的房子,如果现在想卖50万元的话,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是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的营业税=卖房所得收入×5.5%(其中,卖房所得收入=房屋差价-税费-装修费)。
因为装修费需要提供发票,但孙先生现在根本找不到当初装修时的正规发票了。因此,他要缴纳的营业税为1100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卖房所得收入×20%。
因此,孙先生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0000元。
这样一算,孙先生卖房子需要缴纳的税费总计为5.1万元。而去年沈阳市执行“25条房产新政”期间,个人转让二手住房除按政策征收买方契税外,其他各税暂缓征收,不区分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不区分购买年限。
为了5万,我得离婚?!
“你要想省钱,现在没别的法子,只能离婚!”孙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家中急需用钱,这几天他到沈城的一些房产中介那里了解二手房买卖的情况。结果,他从中介那里得知,因为“25条房产新政”在去年年底到期了,像他这样现在想卖次新房的,要么是把房价抬高,将税费的负担转嫁到买房人手中;要么,就只有离婚这一条路了。
“卖房子还得离婚?”孙先生表示,他原先并不知道,是中介告诉他:除了自住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所有的二手房转让所得都将从严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一想到‘25条房产新政’前后,我得多交5万元左右的税费,中介的话就显得不那么刺耳了。”可孙先生又有些不甘心:“难道说为了5万元,我只能离婚?”
其实,像孙先生的情况并不是个别现象。记者当天从沈城一些房产中介了解到:未满5年的‘次新房’和面积大的二手房越来越不容易卖了。一家中介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面积较大的“次新房”税费有的高达10万元左右!因此,现在不少想卖的人都想到了离婚这条路。
“反正就花几十元钱办个离婚手续,等房子卖了再复婚就行了。”这位负责人表示,前几天公司刚刚帮一对夫妻卖了1套150平方米的房子,这对夫妻就是办完离婚手续再卖房的。
离婚后卖房,当心!
为了卖二手房,选择离婚行得通吗?记者就此采访了执业律师李利威。
李利威表示,就事论事孙先生的办法可行。他的确可以通过假离婚来规避税费。按照相关政策,居住满5年以上的家庭惟一用房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孙先生和妻子名下有两套房子。他可以为了省这笔税费,与妻子先离婚。这样一来,离婚后,孙先生名下只有一套房,就成为惟一家庭用房了。这时候再卖掉房子,就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了。
但李利威表示:她并不建议有这种想法的人付诸行动。因为,在律师接触到的离婚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弄假成真”造成的。一旦有一方另结新欢或是有新的情况出现,另一方追悔莫及。
因此,本报提醒您:为了省几万元的税费,当心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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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这些条件的,可免征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
2.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
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4.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记者了解到:若要享受免征优惠,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双方有效身份证件、证明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或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的法院判决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