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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平律师:八旬老人离婚请求被法院驳回

日期:2021-01-29作者:

缘 由

婚后2月妻子离家出走

2009年12月23日,惠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袁秋诉被告郑华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袁秋向法院上诉称,2009年8月,他经人介绍,与在市区麦岸路边摆卖小菜多年的妇女郑华认识,两人于同年8月12日登记结婚。

袁秋称,郑华于同年10月11日借外出打工之机逃跑。“当天我向派出所报案,才发现她其实已经在她父母家躲了一个多月。其间,我一连5次到她父母家找她,但她每次都不开门,甚至理都不理我。”袁秋气愤地说,有一次他上门寻找郑华,郑华的父母竟将一勺冷水泼到他身上,随后将门关上,袁秋最终忍着怒气回了家。

上 诉

被欺骗 要求与女方离婚

袁秋说,和郑华结婚时,他曾送了礼金给郑华的父母,又请她的亲戚吃了一顿饭。袁秋认为,郑华及其父母、介绍人是共同欺骗老人,他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两人离婚,同时要求郑华将带走的2本银行存折、1台电脑点读机以及一辆女装电动摩托车全部退还。

但被告郑华辩称,她与袁秋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因此她不同意与离婚。

法 院

离婚理由不够充分

惠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袁秋要求与郑华离婚的理由不充分,不予支持,并希望双方互谅互让,珍惜夫妻感情。法院最终驳回袁秋的全部诉讼请求。

当事人说法

郑华月底可能回家

1月13日,袁秋终于收到了这份等待已久的《判决书》,但他没想到等来的却是深深的失望与迷茫。随后,记者采访了他和郑华。

袁 秋

她回来就每月给1000元

袁秋告诉记者,法院判决后,他与郑华进行了沟通。“郑华说,她现在在外面打工,这份工要做到1月底才结束,到时她会回到我身边。”袁秋告诉记者,如果郑华肯回来和他一起好好过,愿意洗衣做饭、照顾他,他愿意按照郑华的要求,每月一次性付给她1000元左右的生活开支费。另外,他还愿意负责供郑华的女儿读书费用,一直到她高中毕业。

“不过,我也不肯定她是否真的会回来,如果到时她不回来,我可能还要继续走法律途径。”袁秋说。

郑 华

拒绝发表任何意见

昨日,当记者致电郑华欲了解情况时,她只说了一句:“这跟你有关系吗?”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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