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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平律师:离婚率高攀 小夫妻婚后为房“暗战”

日期:2021-03-07作者:

登记结婚当天,妻子让丈夫写下保证书,约定房产证加上她名字

婚后为房“暗战” 男方想离女方怕亏

福州一对小夫妻婚前都有房产,女方为了婚后在房产问题上不“吃亏”,登记时让男方立下了一张变更房屋共有权人的保证书。目前双方正在闹离婚,由于保证书上的承诺还未兑现,女方觉得自己会在房产问题上吃亏,不敢离婚。昨日(2日),她带着保证书找到本报记者,希望就房产分割的问题咨询专家。

领证后写下保证书

昨日,记者看到卢女士的保证书,内容仅一句话:本人刘**自愿将金山碧水春晓苑小区*座*单元的房产证添加卢**的姓名。落款处有刘的签名。“保证书是去年3月领完结婚证后,我在办证大厅里让他写的。当初,还以为有了这张保证书就吃了定心丸,没想到现在又因为它要离婚。”卢女士说。

她告诉记者,让丈夫写这张保证书是不想婚后吃亏。原来,4年前,卢女士和刘先生在网络上相识,之后成为恋人。2008年,卢女士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目前还在还贷中。刘先生在婚前也与父母共同购置了金山春晓苑的一套二手房,房款一次付清。

去年年初,刘先生的家人催两人登记结婚。当时卢女士考虑到自己的房贷还未结清,婚后刘先生可能因为参与还贷而分享一部分房产;而刘先生的房子却是婚前财产,若离婚她也无权分割,感到自己可能会“吃亏”,便迟迟不敢去登记。

刘先生的父母得知卢女士的顾虑后,表示愿将卢女士加为春晓苑那套房子的共有权人,以“补偿”卢女士的“损失”,但条件是两人要领到结婚证。当时卢女士对准公婆的承诺并不放心,一领完结婚证就让刘先生写下了这张保证书。

为房子常“暗战”

婚后一年多,刘先生的父母再也没提房产证加名字的事。卢女士虽心里着急,但难以启齿,这事就搁了下来。不料,两人婚后常因为房子问题爆发“暗战”,闹得很僵。更让卢女士着急的是,近日丈夫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她名下那套商品房的部分产权。

昨日,记者通过卢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了刘先生。刘先生说,上述保证书确实是他写的,但由于他只是春晓苑小区那套房屋的共有人之一,无权单独为房产证更名,因此加名字的事一直搁置。他说自己要求分割卢女士那套房产,是因为婚后他也参与还贷。至于离婚的原因,刘先生说:“她太看重钱了,这日子没法过。”之后便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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