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养情人本来已是有违社会公德,而北京房山区男子孙某竟然不顾廉耻,将情人明目张胆的带回家中。更为过份的是,在妻子和情人发生争执后,孙某居然将妻子和妻妹暴打一顿。日前,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孙某赔偿原告周某(系孙某妻妹)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200元。
几年前,孙某与妻子在本地办起了一个小型企业,经过夫妻几年的艰苦奋斗,经济上逐渐富裕起来,家里的存款已经达百万元。这时,孙某心理发生了变化,开始看妻子不顺眼,经常出去干一些沾花惹草的事情。妻子对此十分气愤,经常发生争吵,后一气之下搬到其妹妹周某家居住。
五月的一天下午,孙某妻子和妹妹周某回家取东西,与孙某的情人李某撞了个正着,这时恰好孙某不在家,双方发生发生激烈争吵,直至撕扯。晚上,孙某回来后,李某把白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孙某。孙某不但不反省自己的错误,反而怒气冲冲的追到其妻妹周某家。见面后,不由分说对其妻子姐妹一顿暴打。孙某用木棍其妻妹周某的头部打伤,后周某欲报警,孙某便将周某的手机摔在地上,继续殴打十多分钟才嚣张的离去。周某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公安机关给予孙某行政拘留14天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