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小薇(化名)检查出患有性病,引起丈夫刘成(化名)的猜疑,致使双方发生矛盾,小薇一怒之下,将腹中的胎儿打掉,并要求离婚。在调解无果后,10月26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小薇和被告刘成离婚,原告退还被告彩礼20000元。 原告小薇和被告刘成经人介绍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婚初双方感情一般。
2010年元月登记结婚,未生育子女。后原告小薇因感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为小薇患有支原体感染。被告因疑原告对其不忠而患此病,原告则认为是医院误诊或是被告传染所致,双方为此发生矛盾。期间,小薇将其陪嫁的东西拉走,又将其腹中的胎儿打掉。双方矛盾因此激化,小薇遂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同意离婚但是要求原告返还彩礼,同时认为原告打掉小孩侵犯了自己的生育权,故还要求原告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结婚时间较短,婚后感情不和,双方又因原告小薇患病的误诊引发矛盾,加之原告将腹中胎儿做掉,致使矛盾激化。因原告堕胎之前告知了被告,被告并未明确予以制止。对于彩礼问题,因双方结婚时间短未生育子女且彩礼数额大,故原告应予以适当返还。又因双方同意离婚,故法院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