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婚外恋要与妻子离婚闹上法庭,而在开庭审理中,妻子发现“第三者”竟然堂而皇之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原告、被告、第三者“三方到庭”的离婚案,判决原告赵某和妻子崔某不准离婚。
原告赵某与被告崔某自由恋爱,于1995年11月25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7年2月5日生一男孩。婚后双方感情尚可。后赵某因忙于生意,整日在外奔波,于2005年认识一歌舞厅小姐王某,并与之相好。
庭审中,被告崔某声泪俱下手指坐在旁听席上的小姐王某说:“她就是破坏我们婚姻的第三者”,顿时全庭哗然。对被告崔某的遣责与陈述,原告赵某自认不讳,第三者王某却自始保持沉默,至庭审调查过程中,无言拂袖而去。 原告赵某的父亲作为证人也来到法庭上。赵父称:原、被告两人感情非常好,赵某起诉离婚是因为被告崔某对家庭理财方面管的比较紧,而引起双方经常争吵。赵父还称赵某确实有第三者,曾多次批评过赵某,要求他和崔某好好过日子。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婚后亦建立起夫妻感情,并共同生育一男孩,虽然婚后因家庭琐事产生一些纠纷,影响了夫妻感情,但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且有和好可能。据此,法院判决不准原告赵某与被告崔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