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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平律师:冒名登记假结婚收取彩礼 无效婚姻依法被判撤销

日期:2021-05-08作者:

覃某因求妻心切,与女方只见了一次面就登记结婚,第二天“妻子”骗取彩礼金后就失踪,因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民政局,要求撤销结婚证。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理,3月15日,该院依法作出了判决,认定该婚姻无效,撤销了结婚证。

法院查明,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的王某通过莫某得知田阳县那坡镇尚兴村的覃某在寻找对象,于是与田林县八桂瑶族乡的罗某合谋由王某化名充当介绍人,介绍化名为“蒙桂英”的罗某给覃某认识并假装结婚,从中骗取介绍费和彩礼。2006年7月中旬的某一天,王某带罗某到覃某家与覃民认识,次日,两人就离开覃某家。一周后,王某给覃某打电话,称罗某同意和他结婚。2006年7月24日,王某和罗某来到田阳县,罗某要求覃某在办理结婚证后马上要礼金5000元,覃某表示同意。当日,罗某冒用“蒙桂英”的户口簿及身份证与覃某到田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覃某的父亲覃某某就给莫某介绍费2000元,莫某交给王某1000元,王某得钱后即逃离田阳县。次日,罗某以给家人寄彩礼钱为由,骗取覃某现金5000元,得钱后罗某即逃跑并通知王某躲藏。2007年1月11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5月15日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今年2月10日,覃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其与蒙桂英的结婚证。

该案田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冒名与覃某假登记结婚,骗取覃某彩礼,纯属诈骗行为,婚姻关系无效,因而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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