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丈夫身患鼻癌时,对他不离不弃,尽心尽力的照顾,但病愈后的丈夫却以妻子脾气不好为由,起诉法院要求离婚,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离婚诉讼。
张某的妻子病逝后,经人介绍认识了金某。两人在相识不到半年即登记结婚,张某的儿子小张跟随张某和金某生活。婚后张某不幸患上鼻癌。金某对张某不离不弃,尽心尽力的照顾张某。对张某的儿子小张也视同己出,小张在市区工作,往返密云住处不方便,金某与张某商量后,把两人婚后购买的楼房卖掉,房款全部交给小张,为小张在市区购买的房子支付首付款。在金某的细心照顾下,丈夫张某逐渐病愈。但病愈后的张某即以金某性格怪异、脾气不好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在庭审过程中,金某说自己是农村人,有时候脾气不好,说话方式可能不对,两人因为一些琐事吵架,但是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所以不同意离婚,如果离婚的话,因为房子已经卖出,现在没有住处。
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的存续与解除,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张某和金某系自主结婚,婚姻基础较好,双方虽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张某应珍惜已建立的夫妻感情,与金某加强夫妻间的沟通与交流,共同建设和谐的家庭,张某的诉讼请求理由不足,判决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