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由于沉迷网络,妻子丢下三岁儿子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其夫无奈起诉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抚养儿子,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该案经公告后被告未出庭,法院审理查明,准予双方离婚,双方的儿子由男方抚养。
案情
原告小军陈述说,自己与素素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两人在2005年登记结婚,2006年农历正月素素生下儿子,婚后的生活还算可以,但是后来素素迷恋上了网络,不仅不再照顾家和儿子,更于2010年4月的一天,突然发展到离家出走,至今不归,且音讯全无,自己独自带着年仅三岁的儿子,实在是无法生活,故此要求法院判决与妻子素素离婚,自己抚养儿子,由妻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经公告,素素未到庭应诉,也未向法院递交书面答辩意见。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自2010年4月离家出走,现下落不明。使双方丧失了必要的感情交流及沟通。原告因此也丧失了与妻子共同生活的信心。经调解,离婚之意甚坚。证实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依判决准许小军与素素离婚,由于素素现下落不明,儿子由小军抚养,孩子长大后随父随母自己选择。
该判决经公告送达,今天己期满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