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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平律师:四川首例数字视频审结跨洋离婚案

日期:2021-05-25作者:

导读:四川首例利用数字视频审结离婚案:离婚当事人一方在四川,一方在美国务工,这对夫妻在法官的审理下办理了离婚手续。省高院透露,近日四川省一法院通过QQ网络视频,顺利审结了一起海外务工人员离婚案件。以这种数字视频方式判案,在四川尚属首起。

丈夫赴美务工妻子起诉离婚

因需双方就婚姻关系问题亲自表态,法庭决定采用视频直播方式审理此案

这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45岁的刘先生和43岁的曾女士。1987年9月,家住四川省叙永县的两人在国内登记结婚。随后,丈夫刘某远赴美国休斯敦务工。

今年2月,因长期两地分居,曾女士向叙永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处双方离婚。“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需要双方就婚姻关系问题亲自表态。但被告远在美国,光来回路费就要上万元,还要办理证件及其工作等情况,若回国至少要损失两三万元。”昨日,主审该案的叙永县人民法院水尾人民法庭庭长刘湘说。对此,原被告双方提出,希望以网络视频方式办理。考虑到当事人确实有困难,法庭经过相关技术验证调试,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采用视频直播方式审理此案。

法官视频连线先核实双方身份

为防止原被告双方弄虚作假,法庭还特意将被告的亲姐姐叫来确认双方身份

同时,远在美国的被告刘某也早在此前传真回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证、答辩状等。上午9时,原告曾女士用法官的电脑登录了自己的QQ,点击刘某的QQ,随后选择“视频聊天”。此时,在美国的刘某早已守候在电脑前。电脑屏幕上,显示出他穿件T恤正襟危坐,在他背后,还有张小床。“法官你好,麻烦你们了!”视频一接通,头戴麦克风的男方用一口标准的叙永话,向刘庭长等人打招呼。主审法官刘湘也打开音频,要求原告到视频前后问被告:“这个是不是曾某?”同时,也问曾女士:“这个是不是刘某?”双方重重地点点头回答“是”。

准予双方离婚判决书已送达

鉴于该案数字审理、被告不能到庭在笔录上签字的特点,法庭最终以判决方式结案

身份核对后,法庭有序地进行权利义务告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你同不同意离婚?财产怎么处理?子女怎么抚养……”因原被告此前早已协商好,身在美国的刘某向法庭表态说:“我同意离婚。”

案件发展

中午12时,法庭作出了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因整个庭审过程双方交谈的内容均围绕着案子,庭审结束后,法官还询问当事双方有无需要交谈的。“这个事情,为我们省了事,但麻烦你们了。回国后,一定请你们喝茶。”被告刘某还向法官表达自己的感谢。而整个庭审经过,书记员均作出了详细的笔录。

刘湘表示,尽管当事双方都就同意离婚达成了一致,但鉴于该案数字审理、被告不能到庭在笔录上签字的特点,法庭最终还是以判决方式结案。

目前,判决书均已送达原被告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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