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妻子嗜赌成性,不思悔改,安徽淮北市某矿工人章某与妻子汪某上法庭要求离婚。日前,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儿子由章某抚养。 汪某和章某是淮北市某矿的工人,从2002年起,汪某染上赌博恶习,开始只是小打小闹,输赢不过几十元。后来,随着赌瘾的增大,债主开始不断登门。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章某不惜将自己缴纳的保险退掉,连同家中的积蓄,帮妻子还上了万余元的赌债,妻子汪某也发誓一定戒赌。 2004年10月,章某外出疗养回来后,发现不断有人登门讨债。原来,他外出疗养期间,妻子汪某不仅赌瘾又犯了,还欠下了较大数额的赌债。妻子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学习和正常生活,也伤透了章某的心。因此,章某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章某撤回了诉状,并再一次帮妻子偿还了赌债。但是,汪某并没有珍惜,还是继续参赌。无奈之下,丈夫又一次将妻子告上了法庭。在庭审中,汪某哭求丈夫再原谅自己一次,并写出了书面戒赌保证,但丈夫终因伤心过度不愿和解。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应共同担负起抚养子女的责任,共同为家庭和睦和富足而努力。但被告嗜赌成性,不能珍惜丈夫的体谅和自己的幸福,给家人感情造成了较大的伤害。鉴于原告对被告完全丧失了希望,双方已无和好的可能,于日前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