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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平律师:家庭主妇离婚 悔未掌管家庭财权

日期:2021-09-14作者:

导读: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女性因为各种原因,离开职场,当起了全职太太、家庭主妇,尤其是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 据悉,家庭主妇成为了维权新群体。据市妇联,家庭主妇已占到了妇女维权总数的5%。因对于丈夫的事业和财产缺乏关心,导致在离婚时索赔无证据,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案例1  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

仕某、程某两人1988年结婚,先后生育一儿一女。20余年来,男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对女方实施家暴,女方为了孩子一直忍气吞声。2010年9月,女方终于鼓起勇气向法院起诉与男方离婚,并获得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

解读:重庆市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志愿者赵华表示,近年来随着市民文化程度的提高,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已逐渐下降,现在年轻人使用家庭暴力的情况很少,发生家暴主要还是30—40岁的中年人。市妇联呼吁遭受家庭暴力的女同胞们,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案例2 全职太太离婚难分财产

54岁的李某是三家公司的老总,企业总资产几千万,50岁的王某是李某的妻子。两人于1980年结婚,并生有一子。上世纪90年代初,两人先后“下海”经商,至2008年李某与王某所经营的几家公司,总资产已近亿元。2000年开始,王某回家做起了全职太太,公司全部交给丈夫打理,对于公司资产、家中财产完全不清楚。

2008年初,王某发现丈夫早已在外有了婚外情,而且在外所生女儿都已经几岁了。为此,夫妻双方感情发生裂痕,双方多次协议离婚未果。无奈之下,王某聘请律师,将李某告上了法庭。律师与法官一起到广州、深圳等地调查取证,但由于男方近两年在经营过程中把一些公司股份私下转让,同时还设置了一些债务。让女方王某很难分得她应得的一半财产。

解读:重庆市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志愿者赵华说,丈夫的收益有一半是属于妻子的,家庭主妇对于男方的财产理应进行关注。“举例说,经商的家庭经常会把房产进行抵押,而房产有一半是属于妻子的,那么房产抵押是赚还是赔都与自己有关,是否抵押都有决定权。”赵华说,但是一些家庭主妇漠不关心,到了离婚时才发现男方转移了财产,但自己手中没有证据,从而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市妇联呼吁女同胞们,既要做家庭的主妇,也要做家庭财产的主人,对自己公司的资产、家中的财产,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材料,只有这样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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