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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平律师:前妻赌博欠巨款 追索前夫偿还无依据

日期:2021-10-04作者:

导读:本案中,当事人晓明接到法院的传票时,感觉莫名其妙。原来,前妻欠下大笔债务,于是债权人将晓明告上法庭,主张债款是夫妻共同债务,晓明有义务偿还。

晓明说,阿琼跟他离婚后,债主纷纷将他告到法院,要求还借款,理由是这些债务是他和阿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债务。这些债主手持署有阿琼名字的借条,法院立案受理了。

“我是莫名其妙地成了被告。”晓明对法庭说:前妻向债主借钱是个人行为,前妻跟债主说好是朋友要借的,并让债主不要让他知道(有债主与晓明的谈话录音为证);前妻承认赌博输钱的事实,并写了不再赌博的保证书;前妻在法院的离婚调解协议书中确认那些债务是她的个人债务;他是一名公务员,有固定工资收入,她在外借钱期间,他还有数万元个人存款,不存在借钱用于家庭生活的理由;家庭一直没有大项的支出,没有投资经商,没有生大病治疗,不存在借这么多钱的动机。

据此,晓明认为,应该认定这些债务为前妻的个人债务。

案件虽还没宣判,但晓明心里实在慌:要是最终判几十万元债务要他来还,那他今后生活就很艰难了。晓明向律师咨询,关于个人债务与夫妻债务该怎么区分?在这些债务官司中,他如何取胜?

律师支招:男女双方离婚后,女方向其他人借款,这是女方的个人行为,属于女方的个人债务;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离婚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追债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所以,晓明的这些证据能证明这些债务系前妻为赌博所借的钱,法院应当认定为阿琼的个人债务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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