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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平律师:“喜剧”的穷人离婚:“一毛不拔”

日期:2021-10-12作者:

导读:离婚当事人各有苦恼,为财产、为孩子都不肯退步,往往会闹出笑料。看着富贵人家的离婚,旁观者会觉得纠结;看着贫穷人家的离婚,旁观者面带微笑的感慨:真的是戏剧性的离婚!

庭审现场

上城法院13号庭,案由:离婚后财产分割。

原告:蔡大伯,62岁,现租住临平某农民房。

被告:刘大妈,58岁,住杭州。

两人都是二婚,1997年结婚,今年3月离婚。

刘大妈一进法庭就开火:“你个不要脸的东西。你要告我什么?”

蔡大伯把起诉书一挥,有7页:“我把自己临平的房卖掉了,在杭州买房,结果房产证上只写你和你前夫儿子的名字。我起码四分之一要的啊!另外,把我的煤气瓶、高压锅还回来,都是我婚前财产。还有,几年前花1200块买的那个冰箱,我出了400块,钱还我!”

刘大妈又好气又好笑:“煤气瓶、高压锅搬家的时候早当废品卖啦,冰箱你要么就拿走好了。”

“你要我把冰箱从杭州搬回临平啊?不可能的事,你给钱好了!”

两人越吵越厉害,法官制止:“不要吵了,现在开始法庭辩论。”

蔡大伯马上脖子一伸:“我们就是在辩论!”

“要钱没有的,要人有一个。你要么,干脆把我拿回去好了。”刘大妈脸转向法官,诉苦:“婚也是他要求离的,他在外面又有了人,现在那个女的又把他赶出来了,所以才租房住。”

“你看你看,真的没钱!”刘大妈翻包,书记员帮她数起来:花花绿绿几张钞票,一共190元。“呶,还有买菜的零钱,要不要?”刘大妈把一堆硬币也掏出来。

“要!”蔡大伯马上说,然后又大度地挥挥手:“那些分分角角零钱就算了。”

由于所诉房产刘大妈儿子也有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另案起诉,蔡大伯撤诉,法院退了他一半起诉费。

蔡大伯一边数钱一边摇头:“亏了,真是亏大了。打官司净支出495块,只要回190块,早上我还是从临平打车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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