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先是上诉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可离婚后,因为儿子被法院判归男方抚养,女方为了争夺儿子的抚养权,又再次上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对儿子的抚养权,变更的理由是儿子并非是丈夫所亲生经DNA亲子鉴定确认后,法院支持变更抚养权
先是上诉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可离婚后,因为儿子被法院判归男方抚养,女方为了争夺儿子的抚养权,又再次上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对儿子的抚养权,变更的理由是儿子并非是丈夫所亲生。8月30日,记者从星子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离奇的案子,该院经过DNA亲子鉴定确认后,已经成功调解了这起子女抚养权变更案件,由原告小林(化名)一次性支付被告小磊(化名)已经给付儿子的抚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7万元。
家住星子县城的小林与小磊原本是一对夫妻,多年前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不久,夫妻俩经常发生争吵,而且感情越来越淡漠。今年上半年,小林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上诉到星子县法院,要求与丈夫小磊离婚。后经星子法院多次调解无效,法院决定调解同意小林与小磊离婚,根据当时双方的协商,儿子归被告小磊抚养,原告小林享有探视权。离婚后不久,小林在一次要求探视儿子的过程中,与小磊发生了争执。随后,小林每次提出探望儿子,都遭到了小磊的拒绝。
不久之后,小林再次将小磊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变更对儿子的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理由是儿子并非是前夫小磊所生。法院受理后,根据原告小林的申请,经星子县法院委托,南昌大学司法鉴定医学鉴定研究所作出DNA亲子鉴定,结论为被告小磊不是小林之子的生物学父亲。
DNA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小磊才得知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反复工作后,小磊同意放弃对儿子的抚养权,但同时要求小林在对儿子的抚养费以及自己的精神方面给予补偿。经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做反复的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孩子由原告小林抚养,原告小林一次性将被告小磊7万元已给付儿子的抚养费和精神补偿金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