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一夜风流染上性病,伤心的妻子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5月11日,经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随原告陈某生活,被告赵某某承担抚育费,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一千元。 2000年5月,陈某与赵某某结婚,次年6月生一子,夫妻感情一直很好。为了能多赚些钱培养儿子,小俩口将儿子交于家人代养,于2004年3月双双来到浙江温州市打工。9月,思子心切的陈某向公司请了四天假,告别丈夫便匆匆回家探子。 对隐藏在社会角落里的色情服务垂涎已久的赵某某,借妻子不在身边之机,在一美容厅里偷尝了嫖娼的“禁果”。不曾想,风流逍遥了一夜的赵某某为此染上了尖锐湿疣的性病。妻子回来后得知此事,精神上颇感痛苦,认为自己对丈夫和家庭真情付出,换来的却是丈夫的虚情假意,从此两人开始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