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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最有名的离婚律师--薛平律师:离婚协议书签订的时候需要公证吗

日期:2022-02-24作者:

     在人们的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刚开始相处还是挺和谐融洽的,但是随着日子在不断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厌倦夫妻生活从而就导致了离婚,在现实生活中这很常见,那么关于离婚协议书签订的时候需要公证吗。

一、离婚协议书签订的时候需要公证吗

签订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离婚证后才开始生效。所以即使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务必是分割完成的,才方可办理离婚登记。但有时离婚协议涉及房产问题的,如离婚后需要过户的,有必要去公证,因为公证后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对方不配合,你可以直接拿着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无需对方配合。或担心对方在办理了离婚之后,在财产交接时对方不配合,也可以办理离婚公证。离婚协议书的公证只能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只有公证机关进行的离婚协议书才具有法律效益,但是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不代表离婚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只是比一般的离婚协议有较高的法律保证力而已。

二、办理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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