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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离婚律师----薛平律师:在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日期:2022-02-26作者:

大家都知道结婚是要去民政局去办理结婚登记的,同样的离婚也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那么有些人是想通过协议离婚结婚婚姻状况,那么关于在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的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在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在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书是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之一。未达成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

1、 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

2、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 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4、 离婚协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除双方都同意离婚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有离婚的意思,也不会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二、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协议书因为涉及到身份关系,因此不受我国《合同法》调整。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双方如果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要执行协议就相当于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础。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三、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

(2)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院判离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

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3、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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