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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庐阳区离婚律师: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吗?

日期:2019-03-10作者:薛平律师

合肥庐阳区离婚律师: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吗?


您是否会有这样的疑问?诉讼离婚后,法院作出了离婚的民事判决,判决生效了,那么是否一定要去婚姻登记机关换离婚证呢?我可以百分之百确信的告诉你:不需要


一般在判决中,法官把结婚证就收走了,判决离婚的,结婚证是不再发还的。


在法官判决双方当事人离婚后,还问:


法官,这样我就算离婚了吗?


法官,我拿着这份判决书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相关事宜了吗?


法官,我怎样才能拿到离婚证呢?


你既然这么问,我想反问你一下:为什么去起诉离婚,很多时候不就是一方不配合办离婚手续才起诉的吗,起诉了还要去民政局,那起诉干什么呢!


什么是离婚判决书?


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法院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


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我们国家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离婚,即婚姻当事人通过到法院起诉离婚,通过法院的审判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若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予以判决离婚。宣告离婚判决的,发给当事人离婚判决书,并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一种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婚姻当事人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协议离婚的,需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后即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的法律效力一样吗?


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如已有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则不需要再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成离婚证,两者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如果想再婚,直接带着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就可以了。


放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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