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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蜀山区离婚律师:诉讼离婚有哪些事需要知道?

日期:2019-09-27作者:合肥离婚律师网

我们都知道,当下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意见不一致,协议离婚就很难实现。这个时候就需要诉讼离婚。那诉讼离婚会不会很麻烦?需要怎么走流程?该怎么做?这些问题会一直困扰着我们。今天,合肥蜀山区离婚律师就和大家探讨下有关于诉讼离婚的一些细节。

一、诉讼费用哪方承担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二、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的情形

我国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之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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