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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最有名的离婚律师--薛平律师: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日期:2022-09-28作者:

现在人们的生活随着经济条件的不断增加,人们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但是在人们物质生活丰富的同时,对于精神世界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那么很多夫妻结了婚在外地,感情不好,想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关于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呢,

一、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委托律师代为立案,但是开庭必须到场)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异地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离婚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的手续是不同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异地协议离婚

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异地诉讼离婚

关于异地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因此,在异地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关键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在其他手续方面,在其他手续方面,包括准备离婚起诉书、搜集证据等,都与同地离婚是一样的。

(三)涉外的异地诉讼离婚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此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的条件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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