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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最有名的离婚律师--薛平律师: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日期:2022-10-02作者:

现在很多人对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另一半的要求也在不断的增强,包括一些生活方面的习惯,一些金钱观,价值观等等,那么一旦出现问题很多人首先想的就是离婚,那么关于离婚,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一)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四)结婚证原件;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

(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

1、查验离婚登记的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7、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a.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b.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c.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d.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e.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三、离婚登记的主要事项

1、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2、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3、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4、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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