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对于一个人来说是一辈子中最重要的事,但是如果婚后生活不愉快或者是因为矛盾导致夫妻双方反目继而产生了离婚的想法,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法院申请办理,但是想要离婚也要符合婚姻法的规定。那么新婚姻法规定不允许离婚的几种情况有哪些?
新婚姻法规定不允许离婚的几种情况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有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那么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女利益的角度考虑,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4、有些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时,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往往会判决不准离婚或动员原告撤诉,此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之内是不能再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此期间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5、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我国历来都对军婚实施特殊保护,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军队稳定,消除军人的后顾之忧,增强部队战斗力。有的人可能认为,这种规定是不是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呢?
6、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对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离婚问题,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保护。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