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2 5517 8845
  • XPLS888
  • 关注微信 了解更多

合肥包河区离婚律师: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日期:2019-10-24作者:

合肥包河区离婚律师离婚时对方不同意的,一般都是到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一般都是调解,而且,如果只是单纯的夫妻感情不和问题,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不会判离。只有等到分居半年以上第二次起诉,在没有复杂的财产纠葛的情况下才会叛离。

当然,如果在起诉之前有足够的事实证明分居已经超过两年,可以直接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也会很快叛离。

离婚的条件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不同的离婚方式,离婚双方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

诉讼离婚时,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合肥包河区离婚律师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热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