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平律师:网恋“闪婚” 女方索礼物被拒刚结两小时就离

日期:2021-01-26 作者:

 两人刚走出婚姻登记大厅就决定分居,长寿区法院一审判决离婚并要求男方补助一万元    

   长寿区一女子与一名从西安到长寿经商的男子通过网恋“闪婚”,两人在婚姻登记大厅办完结婚手续后,女方提出要买戒指、电器并举行婚宴。被拒后,该女子当场提出离婚,同时要求男方补偿10万元,当场未获婚姻登记部门同意离婚的两人随即分居。近日,长寿区法院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同时男方曹川(化名)补偿女方周玉(化名)一万元。男方不服,目前已提起上诉。    

异地男女网恋后“闪婚”

   无业的周玉今年26岁,长寿城区人。去年6月初,她通过网络与在该区经商的30岁西安男子曹川相识,双方相见恨晚。随后,两人相约见了面,并确定了恋人关系。“我们把别人要花两三年时间来交流和交往的内容,只用半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周玉说,经过十余天的交往,双方都觉得对方就是自己一直以来要寻找的另一半,于是开始谈婚论嫁。她说,自己是真心爱上了曹川,去年6月22日,她瞒着家人与曹到长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手续,决定要永远做一对恩爱夫妻。    

   请求被拒刚结婚就开吵    

   周玉说,自己从没结过婚,一直幻想着能穿婚纱踏上红地毯,可与曹结婚后,她对曹很失望。周玉回忆,两人在办了结婚证后,她一手拿着结婚证,一手挽着丈夫向他提出要求:马上去买个结婚戒指,并尽快买些家用电器,准备宴请双方亲朋,举行个热热闹闹的婚礼。自己刚把想法说完,就遭到曹的反对,两人当场闹翻,争吵起来。

认为丈夫太吝啬闹离婚    

   “我没想到他这么吝啬,要是嫁给他,一辈子都会委屈的。”周玉说,她根本没想到自己用一生的托付却换不回一枚结婚戒指,她认为自己在曹心中根本没地位。两人争吵一阵后,周当即决定结束这段婚姻。两人随即返回婚姻登记大厅,申请离婚。可长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在了解到两人发生了争吵后,劝说他们不要把婚姻当儿戏,要和睦过日子。同时,因两人刚结婚约两个小时,婚姻登记处不准予两人离婚。    

   对此,曹也觉得冤枉。自己在此前已向周说明了他目前的境况并不好,正在创业阶段,可周却扭着他要这要那,让他觉得很烦。所以,他觉得周不能与他同甘共苦,于是同意离婚,两人随即分居。    

   起诉索要10万元扶养费

   去年6月30日,周玉向长寿区法院起诉离婚。因为自己生活困难,她要求男方离婚时支付10万元扶养费。近日,长寿区法院审理认为,《婚姻法》规定,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在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提出扶养费的要求,而且《婚姻法》对此并没有结婚时间长短的规定。由于女方的确生活困难,经调解不成,遂判决曹支付女方一万元扶养费。    

   曹称,他认为周玉刚结婚就因为没有买到礼物而要求离婚,是另有所谋。他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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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律协婚姻法委员副主任,安徽卫视“帮女郎”、“家有好大事”等栏目的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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