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她这个人虚荣心太强,每个月就一千多块钱工资,还经常背着我买昂贵的化妆品、衣服等物品,我实在受不了!”日前,因为背着丈夫购买各种贵重物品,经常入不敷出,屡劝不听的张丽收到了丈夫的离婚协议书。
今年三十多岁的张丽在一家私营企业担任会计职务,每个月工资也就是1500元上下。丈夫王浩的工资也不高。儿子上幼儿园,王浩的妈妈又有病,生活过得并不是很宽裕。
近日,热河南路街道工作人员上门给闹离婚的夫妻俩做调解工作。王浩称,半年前,张丽在工作中认识了几个做生意的女性朋友,这些人穿的是名牌,挎的包动辄是“LV”的。
王浩称,张丽认识这些人之后,买高级化妆品、买名牌衣服,一件动辄上千,甚至她还花几千块钱买了只“LV”小包。“这些她都没跟我商量,每次只是买回来后给我看一下,而且我发现,她不光把近几个月的工资全花掉了,以前存在银行的钱也被她用去了不少!”
王浩称,家里面经济条件也不太好,张丽把工资和存款都偷偷拿去买东西,这个家的开支就靠他那1000多块钱的工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我也劝过她几次,可她听不进去,还是我行我素,最近还办了信用卡,提前透支钱来买那么昂贵的化妆品、衣服等,我实在受不了了,才决定要和她离婚的!”
在工作人员劝说下,张丽表示,以后买贵重物品都先跟王浩商量一下,买东西要量力而行。见妻子被劝服,王浩答应不离婚了,继续和张丽好好过日子。
天听律师事务所马汉煜律师称,在本纠纷中,张丽超出家庭经济条件,超额开支,用于个人生活,属于不合理的开支,她的行为侵犯了丈夫王浩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出现类似情况,双方最好协商处理,王浩也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让张丽少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