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平律师:年轻夫妻拿“试离婚”做缓冲

日期:2021-01-28 作者:

这世界变化快,当有人对“闪婚”、“闪离”、“试结婚”还一头雾水的时候,竟然又出现了“试离婚”——“我们双方感情及婚后生活出现了矛盾,想离婚,但因为现实问题无法真正办理离婚手续,所以想先试离婚”。设在沈阳的一家律师事务所近日来了一对年轻夫妇,在律师指导下签订了“试离婚”协议,开始“模拟”离婚生活。

“试离婚”是拴住婚姻的最后一根红线

从现实来看,一些夫妻选择离婚,并非感情确已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而是一时冲动,等到再想回头,却发现已是覆水难收,破镜难圆。回头看看这样的处理,虽然洒脱,却不免轻率,因为很可能在孩子抚养、教育以及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引发纠纷,加大社会成本。

如今,人们观念出现多元化,对一些“非主流”现象也渐臻包容。笔者赞成“试离婚”:首先,在“试离婚”状态下,双方可以通过自我反省,发现自身缺点,经过冷静思考,对情感来一次重新审视,或可带来改变和妥协,从而选择“再爱一次”;其次,“试离婚”可以给心理一个适应期,将真离婚带来的不适降到最低。

但是“试离婚”是一种考验,双方应当把这一阶段作为感情的弥补期,而不是放纵期,否则,既会给对方造成新的伤害,也是对婚姻的不忠贞和家庭的不负责任。如果通过一段时间的“试离婚”,两人渐行渐远,并无和好可能,说明缘分已尽,此时,再进入离婚程序也不迟,今后也会少了许多后悔。正如专家所指出的,“试离婚”是在结婚离婚手续都比以前简单的情况下下,缓解家庭婚姻危机的好办法。如果离婚前能对婚姻进行一次冷静反思,对他或她进行一次再认识,无疑是一种理智、成熟和慎重的选择,对家庭以及社会都大有益处。(叶传龙 公务员)

“试离婚”无法成为婚姻的修复剂

婚恋专家认为,当夫妻间的爱情出现裂缝的时候,面对婚姻家庭的变数,双方用暂时的分居来感悟爱情心理距离,以后退半步来感受婚姻品质,通过适当的心理和空间距离,可以促使双方更冷静地分辨“我究竟需要什么”,重新恢复理智。

那么,真的像某专家所说,“试离婚”是“夫妻感情润滑修复剂”吗?现实给出的答案多半又是否定的。诚如沈阳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李姓市民所说,“试离婚”一点实际意义都没有,反而是给双方感情、身体出轨罩上了合理的帽子,它也并不是挽救婚姻的良剂,而是一种对问题婚姻责任的逃避。

其实,理想与现实之间总会有一道难以愈越的鸿沟。 “试离婚”看似能够“给婚姻放个假”,让头脑热得膨胀的夫妻暂时冷却与妥协,将矛盾放到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下去解决,以期给危机婚姻一个修补的过程。但在现实的情形是,不仅执意要离婚的捆不住,反而一些原本不想离婚的却因其中一方在“给婚姻放个假”期间有了新情况,誓将离婚进行到底。

另外,我国目前调整婚姻关系的唯一依据是《婚姻法》。该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而“试离婚”只是个人协议上的离婚,是一纸私人约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并不具有离婚的法律效力,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必将个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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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律协婚姻法委员副主任,安徽卫视“帮女郎”、“家有好大事”等栏目的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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