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平律师:男子持新司法解释诉请确认无亲子关系

日期:2021-02-02 作者:

有关亲子关系的规定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男子起诉要求确认父女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的案件。

原告贾先生诉称,其同妻子杨女士于1987年结婚后育有一女一子,1992年二人离婚,女儿归杨女士抚养,儿子归贾先生抚养。2002年贾先生与儿子做了亲子鉴定,证明贾先生与儿子之间无亲子关系,儿子被杨女士接回抚养。因为当年杨女士怀孕七个月后女儿即出生,贾先生怀疑前妻未婚先孕,也多次要求鉴定自己与女儿之间的亲子关系,但均被杨女士拒绝,贾先生无可奈何。

目前贾先生村子即将面临拆迁,自己与女儿之间的关系影响到拆迁补偿和今后的继承问题。随着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出台,贾先生终于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确认自己与女儿之间的亲子关系,遂将杨女士和女儿起诉至顺义法院要求确认自己与女儿之间无亲子关系。

目前,顺义法院已正式受理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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