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无生育能力,妻子却怀孕生子。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一起“父亲”告“儿子”,请求法院确认一个不谙世事的7岁小男孩刘睿非自己婚生子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刘忠贵与刘睿不具有亲子关系。
刘忠贵是二婚,第一次婚姻时就没有孩子,当时到医院检查,确诊为不育症。离婚后,刘忠贵与李范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02年1月登记结婚,于2004年9月生一男孩刘睿。2008年5月,刘忠贵再次去医院复查,医院再次诊断为不育症(无精子)。虽然再次确认患有不育症,但是自认为其妻子是通过人工授精而怀孕,孩子应该是自己的。随着孩子一天天的长大,孩子长得一点也不像自己,就连邻居也都说是非亲生的。2011年3月,其申请亲子鉴定,经过DNA鉴定后,鉴定结论为孩子刘睿与自己无血缘关系。刘忠贵感觉到妻子对自己不忠后非常愤恨。为此,双方多次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原告刘忠贵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子刘睿与自己无亲了关系。
在法庭审理时,被告李范承认刘睿不是刘忠贵的儿子,是2003年11月一天晚上被人强暴后怀孕生下的。但是其生育及抚养均经过刘忠贵同意,但刘忠贵则称不知道李范被强奸一事,以为是人工授精而怀孕的,在庭审中,虽然法官依法释明,但李范坚决不同意刘忠贵与刘睿做亲子鉴定。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忠贵不具有生育能力,该事实经过医学诊断确认,也为李范知悉。且李范也承认刘睿不是刘忠贵的儿子,鉴于此种情况,结合刘忠贵与李范的当庭陈述,以及相关医学诊断,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