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平律师:家外有家 男子被判重婚罪入狱

日期:2021-02-26 作者:

家外有家 男子被判重婚罪入狱


李某兴今年30岁,是一间工厂的员工。2003年初,李某兴经人介绍与妻子杨某芳认识后,以农村风俗办理婚事后同居生活,并育有两个男孩。婚后,李某兴在家附近的工厂打工,而妻子则在家抚养教育两个孩子。


2007年李某兴与杨某珠相识,李有意隐瞒自己已是为人夫为人父之人,和杨某珠谈起恋爱,以甜言蜜语俘获了杨某珠的芳心。当年7月起,俩人以夫妻名义在外租房同居,筑起爱巢,“夫妻”恩爱无比。同居不久,杨某珠发现自己的“丈夫”竟还有一个“老婆”,李某兴就骗杨某珠说,他和杨某芳是离婚不在家的,并承诺说要和她结婚。李某兴一边承诺要和杨某珠结婚,一边又和杨某芳于2008年4月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


李某兴自有了新巢就忘了老家,很少回家。妻子杨某芳发现自己的丈夫在外有了女人后,要求丈夫和杨某珠分开,回头是岸,可是丈夫理都不理睬她,并不再付钱给她抚养两个孩子。李某兴和杨某珠在外公然过着恩爱的“夫妻”生活,2009年9月,他们生下一对龙凤胎。2010年春节前,李某兴决意和妻子分手,公然把杨某珠及两个儿女带回老家住。一室两女难相安,李某兴便要赶走妻子,并拳打脚踢相威胁,将妻子的手脚打肿。他还到法院起诉,以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为由请求判决离婚。两个月后,忍无可忍的杨某芳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李某兴涉嫌重婚罪立案侦查。一个有家室之男人却梦想着家外有家,一夫两妻的梦,结果却等来了妻子的状告和法院的重婚罪判决。近日,以五华县检察院提起诉讼,李某兴被五华县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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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律协婚姻法委员副主任,安徽卫视“帮女郎”、“家有好大事”等栏目的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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