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80岁的王老太一辈子侍奉公婆、抚养孩子,却没想到到老了连个栖身之地都没有,为此,她将从银行退休的老伴贾老汉告上了法庭,要求贾老汉履行扶养义务,给付扶养费。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贾老汉每月给付王老太500元。
原告王老太诉称,原告和贾老汉于1946年经父母包办结婚,婚后夫妻二人感情一直不和睦。由于贾老汉在外工作,她一直一个人在老家侍奉公婆、抚养孩子,没有参加任何社会工作,因此没有任何生活来源。1998后王老太来省会与老伴共同生活,但二人经常为琐事发生争执,王老太有时回老家生活。
2006年5月,王老太从老家来到石家庄后发现家中房屋已经被老伴出租给他人,王老太只好流落街头四处乞讨,晚上连个栖身之所也没有。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贾老汉履行扶养义务,每月给付扶养费600元。
受理案件后,主办法官经了解得知,被告贾老汉系石家庄市某银行退休职工,有固定的退休金收入。了解这些情况后,主办人立即与被告贾老汉原工作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及时作出先予执行的决定,从贾老汉的退休金中每月划拨400元给付王老太,以保障王老太能够正常生活。
后经开庭审理,根据王老太的实际需要、贾老汉的负担能力和本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法院依法判决贾老汉每月给付王老太500元。法庭宣判后,王老太激动地说:“感谢政府!感谢为我办事的法官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