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平律师:女子不愿离婚 庭上万字情诗表心声仍被丈夫拒绝

日期:2021-04-01 作者:

“我仍然爱他,我不愿意离婚。”昨日,得知丈夫王林(化名)上诉的消息,李敏(化名)表示,“他是我的初恋,我为他付出了一切。”她喃喃而语。

爱上“忧郁书生”

“他的忧郁,他的书生气,都让我心痛。每当听到《我心中最爱的人啊》这首歌时,我都忍不住泪流满面。”李敏回忆,她爱上王林时,还在读高中,他们都是铜梁中学的学生,他读理科,她读文科。他经常到她的班上来找同学,渐渐地,她被他忧郁、文弱的书生气质打动,就像言情小说里帅帅的、忧郁的男主人公。她主动向王林示爱,王林接受了。

后来,李敏被分配到铜梁,王林则在荣昌。1991年“五·一节”,王林到铜梁看望她。回去后,他说家人不同意他们交往,后来又说他有了新女朋友。李敏伤心之极,一气之下,与追求她多年的男子陈虎(化名)结婚。

”选择他,是因为我以为他会好好对待自己。“哪知,陈虎对她把初恋给了王林耿耿于怀,常常因小事对她大动干戈。婚后,他们生了一个女儿。4年后,两人还是离婚了,李敏和女儿一起生活。

两人旧梦重温

这时,王林从广东打工回来。为了与王林重温旧梦,李敏将女儿的抚养权让给陈虎,并与王林公开同居。

李敏称,为了帮王林,她给他贷款做生意,由于生意失败还不了贷款,她被追债人关了近1个月。这时,王林却到云南打工。2001年2月,王林的一个朋友告诉李敏,说王林欠别人几万元,让李敏帮忙还。李敏帮他还了后,王林回到重庆,李敏调到江北区工作。两人决定结婚。

李敏答应,结婚后就将他写给她的欠条销毁。拿到结婚证后,李敏履行了诺言。过了几个月,王林又去云南打工。

写下万字情诗

“我愿以死换回他对我的追思,以死换得他在我坟前的玫瑰……”李敏一边流泪一边把自己的思念写成散文。2003年王林回到重庆,李敏帮他筹办了一个文化传播公司。2006年,公司垮后,她又帮他找了个工作。“去年下半年,他不愿上班,从我这里拿了2万元,说是外出打工去了。”

今年3月24日,李敏接到江北区法院传票,才知道王林就在大坪租房住,并要跟她离婚。“我至死不渝的爱人,居然要离我而去。”李敏很伤心,在该案开庭时,她把自己写下的一本诗集,请法官转交给王林。 br>

但王林不要,称那是垃圾。

“一场错误婚姻”

“这么多年,都是她一厢情愿。”王林对这段婚姻痛苦不已。

他称,虽然李敏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但现在想起来那根本不是初恋,是因为李敏主动追他,而他因为好奇才答应了她。虽然生活在一起,但两人性格不和,关系紧张。

去年8月,他写了离婚协议,李敏答应离婚并签字。但两人去办理离婚证时,李敏却说协议上的字不是她签的。“她是想报复我。”王林说,自己感觉身心受到摧残,于是在今年3月提出离婚,还提出2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两人是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夫妻吵架是正常的事,让王林应看在李敏为之做的努力份上,给这个婚姻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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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律协婚姻法委员副主任,安徽卫视“帮女郎”、“家有好大事”等栏目的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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