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平律师:村妇离婚六年后诉前夫给付土地补偿款

日期:2021-05-08 作者:

   近日,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法院依法调处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离婚六年后的张某从该院案件承办法官手中一次性领取了由前夫梁某转交的土地补偿款23000元。

1994年1月2日,张某与梁某登记结婚,婚后张某将其户口迁至梁某处。1999年国家实行二轮土地承包时,双方作为一个家庭承包了3.85亩水田。2005年2月21日,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后,张某未将户口迁出便外出务工。2008年年底,双方当时承包的3.85亩责任田以每亩22000元的标准被政府征用,补偿款全部被梁某领取,张某未分得一分钱。2011年2月28日张某具状法院,要求被告梁某给付土地补偿款35200元。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梁某一次性给付原告张某土地补偿款23000元。

【热文推荐】

安徽省律协婚姻法委员副主任,安徽卫视“帮女郎”、“家有好大事”等栏目的专家律师

服务热线:152 5517 8845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蒙城路与阜南路交口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Copyright © 2018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皖ICP备11021777号-6

复制微信号并添加为好友
XPLS888    复制
欢迎添加薛律师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