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平律师:隐瞒病史结婚 调解离婚成功案

日期:2021-05-26 作者:

导读:本案中的当事人隐瞒“癫痫病”与妻子结婚。妻子得知病情后不满出外打工。事后请求离婚。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

案情

刘某1997年经人介绍认识了赵某,第二年结婚,婚后一个多月刘某发现赵某患有癫痫病,一发起病来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刘某认为赵某及其家人隐瞒疾病史,十分不满。1999年两人生了一个女儿。2004年刘某到常州打工,长期不回家,女儿放在刘某的姐姐家生活,2006年刘某把女儿带到常州生活。由于两人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更加恶化。2007年赵某出了交通事故,导致下半身瘫痪,不能行走,无法独立生活。因疾病治疗及日常生活琐事两人经常争吵,刘某多次提出离婚,但赵某就是不答应。前不久,刘某起诉到溧水法院,要求离婚,女儿归她抚养。

法院调解

第一次审理时,赵某因疾病缠身,在审理过程中,思想极度悲观,情绪较为对立,虽经法官努力调解,仍然没有取得成效。为了妥善解决这起纠纷,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先后6次在刘某和赵某及其母亲之间进行调解,对原告讲伦理、讲民俗,对被告讲法律、讲政策。法官的努力最终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信任,为成功调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近日,刘某和赵某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离婚后,女儿归刘某抚养,赵某不用承担抚养费用,同时刘某自愿一次性补偿给赵某8000元。

法条链接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两种:

(一)患麻风病尚未治愈者的人不得结婚;

(二)患其它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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