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平律师:妻子留名房产证 丈夫“窝囊”净身出户

日期:2021-10-06 作者:

导读:针对很普遍的离婚争家产现象,业内人士提醒: 恋爱期间感情即使不错,双方出资时为避免未来不可预知的风险,最好在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写双方的名字,或者双方签订协议明确房屋为共同所有或各自的出资情况。

因感情出现问题,今年27岁的王先生在结婚半年后提出了离婚。但这个婚好结却不好离,缘于夫妻俩唯一的共同财产———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老婆一个人的名字,而这套房子婚前是由两家人共同出资购买的。

结婚半年就闹离婚

2007年大学毕业后,王先生考进了一事业单位上班。“不该这么年轻就结婚。”王先生说,要不是因为父母,自己是不会结婚的。王先生说,自己工作刚满两年,父母就托人给他介绍对象,认识了现在的妻子。父母很想他有个媳妇,哪怕出资15万买房,也要他结婚。他们认为这个媳妇很不错。但王先生说,结婚后,妻子周末经常彻夜不归,整天和朋友打麻将,打她手机从来都不接。每次回家,就是对他一阵臭骂。有一次还脱下拖鞋,当众打他。“这场婚姻,从开始便是错误的。”王先生说。日子确实过不下去了,上月初,王先生提出了离婚。

妻子独霸共有房产

好说歹说,妻子也答应了离婚。但她给出的条件是,王先生要“净身出门”,除衣服和电脑外,什么也不能带走。“房子可以分一半吧,我和父母毕竟出了20多万。”王先生和妻子进行协商。但妻子没有答应他,说房子是她一个人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她自己的名字,属于婚前财产。这话一说出来,差点让王先生吐血。“这套房子加上装修,他家出资21万,妻子家才出资10万元,现在却说是她一个人的。”协议离婚不成,王先生咨询律师,被告知财产不属于他,因为他无法提供出资证据。而这一切,王先生只有自责。婚前买房,妻子要求房子写她的名字,给出的理由是给她保障,让她有安全感,当时,王先生和父母都妥协了。


婚前买房先签协议

王律师说,婚前商议买房子后双方共同出资,出于各种原因,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两人结婚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导致财产纠纷,这样的案例有很多。

王律师说,像王先生这种情况,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前提下,法律是无力保护的。王律师建议,恋爱期间感情即使不错,双方出资时为避免未来不可预知的风险,最好在购房合同及房产证写上双方的名字,或者双方签订协议明确房屋为共同所有或各自的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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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律协婚姻法委员副主任,安徽卫视“帮女郎”、“家有好大事”等栏目的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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