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平律师:前夫犯罪请求变更抚养关系案

日期:2021-11-21 作者: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了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本案中的当事人因盗窃入狱,前妻与他协商变更抚关系未果后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当事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已不具备抚养儿子的条件,因此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关系的请求!

案情简介

李某(女)与张某因感情不和于3年前离婚,6岁的儿子由张某抚养。

去年,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入狱5年,现在儿子由爷爷奶奶照顾,但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没有精力去照顾小孩,加上经济也不宽裕,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李某想自己抚养儿子,却不知道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才能取得儿子的抚养权?

司法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父母双方协议变更,二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

李某想要儿子与自己一起生活,可以与前夫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对儿子的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本案中,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已不具备抚养儿子的条件,因此法院会支持李某变更儿子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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