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平律师:离婚夫妇子女抚养起争议 轮流抚养平争端

日期:2021-11-30 作者:

导读:夫妻感情不和闹离婚,因为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离婚争议迟迟不能尘埃落定。法官考虑到男女双方条件相当,最终判决夫妻俩轮流抚养孩子,两年轮一次。承办法官说,这样可敦促父母尽抚养义务,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黄先生与范女士2003年初相识恋爱,同年7月便登记结婚,2004年9月儿子小亮出生。黄先生家里有个私营企业,他便在自家厂里负责管理。范女士则是幼儿园教师,凭自己努力没过几年便当上了副园长。当了副园长,范女士应酬增多,猜忌、争吵也逐渐增多,双方的矛盾逐渐无法调和。去年7月21日,范女士再次向扬中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扬中法院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后,财产分割等都已经谈妥,但孩子的抚养权却迟迟定不下来。承办法官根据黄先生和范女士的家庭具体情况,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了判决,孩子由双方轮流抚养,两年交替,先由范女士抚育两年。

据调查,以前也有过夫妻离婚轮流抚育孩子的判例,不过在交替时间上一般为半年或一年。对此,承办法官认为,时间过短不利于孩子教育的连贯性,“而且,孩子今年7岁,到10周岁时他就可以自行选择跟随父亲还是母亲生活。”法官说。

实践证明,法官这样判决后,范女士和黄先生都未产生异议,而且对小亮加倍呵护。法官说,黄先生和范女士加倍呵护孩子,都是想孩子能和自己亲一些,这样三年后,自己被孩子选上的几率才会更高。(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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