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平律师:离婚孩子抚养执行难 人性化巧化干戈

日期:2021-12-26 作者:

导读:小孩,是每个家庭的宝,离婚案件中,谁都不愿放弃小孩!孩子,是离婚案件的焦点问题之一!即使法院判决了孩子的归属,但执行又是一个费脑筋的问题。本案中,即使法院对妨碍强制执行的人进行了惩罚,仍无法解决执行问题!武力,解决不了问题,最后,莱阳法院通过人性化的执法,顺利执结了这起子女抚养权纠纷案。

孩子出生不到一个月父母“各奔东西”

姜某(女)与刘某于2008年10月结婚,2009年7月喜得贵子。可是孩子出生不到一个月,姜某即因家庭矛盾回了娘家。之后,姜某到莱阳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因孩子的归属问题发生争执。姜某说,因孩子在哺育期间,刘某将孩子送至其母亲家,不让其哺育及探望,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刘某则称,双方婚后确实发生过争执,因妻子姜某没有奶水,才由他父母帮助照顾孩子,不存在不让哺育及探望的问题。法院经调解无效判决准予离婚,因孩子尚在哺乳期内,遂判决孩子随女方姜某生活。然而,一审宣判后,刘某提出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刘某认识到孩子正在哺乳期,二审法院也会判决孩子随姜某生活,遂撤回上诉。

为抚养孩子隔辈参与争夺战

刘某撤诉后,孩子仍由刘某的父母抚养。2010年4月30日,姜某到莱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执行回来归其抚养。刘某及其父母态度坚决:法院爱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孩子可是坚决不给。法院当场对刘某实施拘留15天、罚款1万元的处罚,没想到被执行人及其父母坦然接受处罚。

在刘某拘留期间,执行干警做其思想工作。刘某表示,他同意把孩子给女方,但是如果他母亲要死要活地不同意的话,他也没办法。执行干警又多次做刘某父母的工作,刘某的母亲表示: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处,但要将孩子交出,坚决不行。她认为法院拘留、罚款了,孩子就不用给了。至此,执行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同时,执行干警了解到刘某的母亲身体状况欠佳,不适合对其进行处罚。

人性化执行干戈化玉帛

案件在僵持中不知觉已过去了两个多月,7月5日,刘某果然起诉变更抚养关系。立案后,姜某及其母亲、外婆对此又有了新的误解,认为法院会给她们变更抚养关系,不仅不主动应诉,反而更加频繁地来哭诉催促执行。法院决定让双方见见面,缓和关系。7月23日,执行民警与姜某一同来到刘某父母家中,双方见面后互不相让。9月2日,刘某的变更抚养权请求被驳回,执行民警对当事人及其父母做进一步的说服教育和感化工作,明确告诉其变更抚养关系案件败诉后仍拒不协助执行的法律后果。

日前,刘某的父母主动来到法院,找到执行干警,在平和诚恳的情况下与对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双方顺利地将孩子进行了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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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律协婚姻法委员副主任,安徽卫视“帮女郎”、“家有好大事”等栏目的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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