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庐阳区离婚律师--薛平律师:夫妻不合诉离婚 一方索要“空床费”  

日期:2022-02-06 作者:

   离婚要交“空床费”

刘先生和肖女士1988年下半年建立恋爱关系,在当年11月闪电结婚。婚后因了解甚少,感情不好,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打架。2006年下半年开始,双方分居。其间肖女士多次提出离婚,但刘先生不同意。

今年5月24日,刘先生向鼎城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这会你想离婚了?行,你拿5万的‘空床费’来再说。”法庭上,肖女士表示要离也行,但自己独守空房4年多,不能白守,5万是精神补偿费。刘先生则认为,“空床费”是无理取闹的“乱收费”,不肯支付。

法院认为,刘先生和肖女士的感情确已破裂,离婚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于肖女士提出要5万元“空床费”作为离婚条件,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肖女士最终放弃索要“空床费”,与刘先生达成协议同意解除夫妻关系。

索赔出新招,“空床费”也成了索赔理由,钱不是随便立个名目就能要的,得拿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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