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离婚律师----薛平律师:离婚协议签订后可以后悔吗

日期:2022-03-02 作者:

现在人们对于离婚已经见怪不怪了,因为身边离婚的队伍在不断的扩大,或是因为家里矛盾纠纷,或是因为金钱观念,或者是其他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事,夫妻双方就签订了离婚协议,那么离婚协议签订后可以后悔吗

一、离婚协议签订后可以后悔吗

一般不能。

当前,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途径只有二种:一种诉讼离婚,即通过诉讼经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另外一种就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体现的是双方的自愿意思表示,即双方自愿对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体现双方自愿协商结果的就是“离婚协议”。一旦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且据此办理离婚登记,事后想反悔,很难得到支持。实践中,经常有离婚当事人为了达到迅速离婚的目的,草率签订《离婚协议书》对婚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一方觉得对自己明显不公平,想反悔,并要求重新分夫妻的共同财产。协议离婚后,一般不能反悔。

二、离婚协议的性质

离婚协议的性质具有人身与财产方面的双重性,离婚方面的意思表示和子女抚养权的行使、抚养费的支付等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范畴,而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范畴。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三、离婚协议书有什么注意事项

1、财产问题处理。写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分割。有房屋的应按照房产证写明房产的详细地址、产权证号和离婚后的产权归属;有机动车的应写明牌照号码及离婚后的产权归属;涉及固定资产或其它投资的应当写明该资产或权益离婚后的所有人;其它财产处理。

2、子女问题处理。应写明有无子女,有子女的应写明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写明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抚养费、教育费、医药费等费用双方如何承担,写明支付费用的时间和方式;写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望子女的时间(次数)和方式;写明双方对子女其它问题的处理事项。

3、债权债务处理。写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无债权债务,如果有,应逐项写明离婚后由谁承担债权债务。

4、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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