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离婚律师----薛平律师:协议离婚要慎重,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

日期:2022-05-09 作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分析说明】

   1、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的,法院应当受理。

   2、是否可以胜诉,关键看是否存在民事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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