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离婚律师----薛平律师:有哪些情形不适合协议离婚?

日期:2022-05-17 作者:

 每天总会接触到很多这样的婚姻纠纷案件,也经常会有当事人说想通过协议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要知道有些情形是不适合的.

(一)一方要求离婚的;

  (二)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未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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