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离婚律师----薛平律师: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日期:2022-06-11 作者: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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