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XX
女方:XXX
男方与女方经自由恋爱于2003年05月26日正式登记结婚。婚后感情虽然很好,但时有矛盾,矛盾的最根本原因在于:男方XX在能力范围之内先后帮助女方XXX解决了其妹妹XXX、表妹XXX、大姑爹XXX的工作岗位,此后,男方觉得对他的妻子施舍过多,背离他自称的家庭原则。于是,男方时常向他的妻子列举他给她的好处,而女方认为,她对男方的家人也是不遗余力了,不存在对任何一方的亲人不公的地方。比如,男方的父亲住院期间,曾端屎倒尿,给老人洗头擦身;对男方的兄长尊敬有加,并经常给予经济上的帮助。
可是男方执意认为,由于女方与女方家人的原因,致使他没能更好的对待自己的家人,心存歉意,现在,这种歉意已累积到了无法忍受的程度,故向女方提出协议离婚。
回忆两人从相识到结婚到现在要离婚,也有满腹委屈,她从未要求男方解决她家人的工作问题,每次都是男方主动提出要女方的哪位亲人去从事什么工作,对此,女方与家人感激不已。可是,男方常向女方列举为她所做的事,令女方心中不快,女方认为,既是夫妻,相互搀扶也是种美德,不应以所付出的作为伤害对方的理由。为了男方的面子也为了两人的感情,女方一直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对于男方一再或轻或重地提出离婚,女方最终愿意舍弃这份感情,还对方清静,给自己自由。
以下是男方与女方的协议内容:
一、两人的儿子由女方抚养。男方可探视可将儿子接走与其共同生活不超过五天,并事先提前二天通知女方。
二、男方婚前财产有位于XX路XX号XXXX花园的住宅一套;股票市值十万元,女方无意争取。
三、两人共有财产为价值人民币伍万元左右的家俱;位于XX大道XXX号XXX小区的住宅一套,已付款人民币壹拾陆万肆仟元,另含已产生的装修费用人民币叁万陆仟元;位于XX大道XXX号XXX小区内的另一套住房(期房),已付首期款人民币壹拾肆万元(含贰万元转让费);婚后男方将人民币壹拾万元用于股票投资;银行存款不低于人民币壹万元。
对于共有财产,女方无意争取。
四、对于以上条款,双方若有异议可另行约定或补充。
协议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