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肥东离婚律师说说离婚诉讼中,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日期:2019-09-19 作者:

     能够证实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包括民事诉讼证据的各种形式。主要有:

1、书证,可以是夫妻间一方写给另一方保证书、悔过书、承诺书,也可以是一方写给婚外他人的情书等书面材料。

2、物证,如一方给婚外他人购买的房屋、物品等。

3、证人证言,如邻居、亲朋好友、物业等出具的有关两人经常吵架的证言。

4、视听资料,如一方与婚外他人在一起的亲密录像或夫妻双方之间的录音等。

5、电子数据,如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QQ聊天截图中能够反映感情问题的信息。

6、鉴定意见,如亲子鉴定结论。

7、当事人的陈述,如当事人当庭对感情问题的意见,对双方之间感情态度的表述。

首先,可以看双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是否仍在一起居住生活,如何生活,感情是否有所缓和。

其次,双方是否有共同的社会活动,或一方参加另一方的重要活动。再次,双方是否联系过,怎么联系,对方如何反应的。

最后,重点看,不同意离婚的一方是否积极主动的采取行动挽回感情,对方是否回应,如何回应。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没有任何实际行动,甚至有的案例中出现一方从家中搬出,不接对方电话,拉黑对方,没有联系,没有沟通交流等等,说明夫妻间感情没有转好的迹象,可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通过双方之间的言行,推断是否有和好可能,是否感情彻底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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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律协婚姻法委员副主任,安徽卫视“帮女郎”、“家有好大事”等栏目的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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