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最有名的离婚律师--薛平律师:干涉婚姻自由的离婚协议

日期:2022-09-04 作者:

网友咨询:要求女方写保证书,才肯离婚,此约定有效吗?律师朋友们好。我表妹瞒着其家人偷偷结了婚,后告知家人,全家人见过男方后均不满意,一直劝其离婚。表妹婚前有一男朋友,此男朋友家人比较喜欢,故家人一直希望表妹离婚后能再和其前男友在一起。现在表妹的老公查出有男性病,让家人更不能接受,逼其离婚。现在表妹老公同意离婚,但要求表妹写承诺:离婚后不能与前男友结婚,不然自动放弃财产。请问这样的保证有法律支持吗?难道就是因为离婚后再和前男友在一起就得放弃共同财产吗?男方一直认为女方和他离婚是因为想重新和前男友在一起,故要此保证。有效吗?

律师回答:此协议因为属于干涉婚姻自由而无效,你表妹有权分割。婚后和谁在一起是你表妹的自由。不需要写任何协议。你表妹可以直接起诉要求离婚,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均分的。你表妹仍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前提是离婚成功。而离婚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你们得好好利用他老公所得的男性病,否则,如果一方死活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诉讼就很难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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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律协婚姻法委员副主任,安徽卫视“帮女郎”、“家有好大事”等栏目的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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