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最有名的离婚律师--薛平律师:夫妻一方为军人的如何离婚

日期:2022-10-12 作者:

要是夫妻中的一方为现役军人的话,那么这样的婚姻就属于法律中规定的军婚。相信大家都清楚,我国对军婚是进行了重点保护的。那么此时要是当事人想要离婚呢,夫妻一方为军人的如何离婚?

一、夫妻一方为军人的如何离婚

根据婚姻的相关规定,军人的婚姻称为军婚,军婚与普通婚姻有所区别,法律优先保护军人一方。关于军人如何起诉离婚的问题,如果军人一方想离婚,即便军人配偶不同意也能够比较顺利的离婚,而且优先保护军人一方的权利;如果军人一方不想离婚,那么军人配偶离婚手续办理会很困难。军人离婚时,以军人的诉求为主。

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所说的重大过错包括: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可见,婚姻法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军人配偶的离婚自由权的保障,基本实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

二、军人离婚时如何分割军产房

军产房是由国家专门划拨的军事用地,由部队盖建,并且只分配给所属部队的军人使用,使用者每月交纳一定的租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然而,现实生活中却存在大量的出售军产房使用权或居住权的情况,因此,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一般按如下原则处理军产房:

1、对分配给军人使用的军产房的处理

在军婚家庭中,对于非军人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该军产房仅分配给军人使用的话,则法院不会将该房作为夫妻共有房产加以分割,亦不会判决对非军人作价补偿。

2、对转让使用权或居住权的军产房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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