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肥东离婚律师:诉讼离婚的程序及注意要点

日期:2019-10-07 作者:合肥离婚律师网

离婚起诉,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一、程序

(1)准备离婚起诉所需要的证据

(2)拟定或者请代写起诉书,带齐离婚诉讼所需要的立案材料去立案

(3)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立案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如果受理,会出具单据和手续,让你交离婚诉讼费,交费后把单据给法院换票,大多数的银行在法院设置了便民缴费窗口直接交即可。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之后,在法定时间内通知对方领取传票、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通知双方

(7)庭审,离婚诉讼中最关键的环节,如果涉及财产金额大、过错赔偿、、调查取证等很多问题,对法院诉讼不熟悉,最好先咨询律师。

(8)法院对是否准予离婚,如何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作出判决,一般都会先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进行判决。

二、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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