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最有名的离婚律师--薛平律师: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日期:2022-11-21 作者:

民政局不受离婚登记的情形:

1、夫妻双方未亲自到场的;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相应证件、材料不齐全;

4、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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